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

Loving v.s Virginia和美國黑白禁婚

http://lescholar.pixnet.net/blog/post/150071242

備份連結,1959年黑白通婚的事件。

當時人們反對跨種族婚姻的理由有:*婚姻只是一種制度,婚姻不是基本人權。*如何定義婚姻是州的權力,聯邦無權干涉。*允許跨種族通婚違反了上帝的安排。上帝把不同種族的人分隔在不同的大陸,就是希望他們不要相混合。不要覺得這個理由很可笑,這就是1959年法官對此案判決的內容。當時積極反對跨種族婚姻的美國人大抵是虔誠的基督徒,他們努力的為此找出聖經依據,比如說所羅門王娶了外國女子而墮落的故事。更多內容可以參考這兩個網頁(英文):

*禁止跨種族通婚沒有違反平等原則。因為白人也不能跟黑人結婚。這法律沒有在白人和黑人間形成差別待遇。*跨種族婚姻的離婚率比較高,而且他們報告更多的壓力。*跨種族婚姻下的孩子會受到歧視與汙名。*跨種族婚姻只佔所有婚姻的很小一部分,所以沒有必要合法化。*假如今天允許跨種族婚姻,那之後就可能允許多妻制、亂倫婚姻,甚至是人和動物的婚姻。

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

關在地窖裡的小女孩—外勞調薪的正義童話
新聞連結

「台灣最美的風景,是人」這句名言,我想應該要再加一句:
「因為那些我們認為不美的,我們都不認為他們是人」
21萬社福外勞每日工時14小時、半數全年無休、17年沒調薪。除了名義上的提供照顧外,還有不少被叫去做家庭雜務。
外勞工資工時議題出來時,媒體不去訪問受影響的外勞,卻只去訪問既的利益的雇主。「台南的徐姓雇主說,她不是不願讓外勞休假,但她前兩名外勞都是休假後一去不復返。」這麼差的勞力環境,不跑才奇怪。這樣採訪方向、這樣的回答,都在在顯示了台灣根本不是把他們當作「人」看,而僅僅是「勞力」。
文章最後面的留言更令人作嘔。
「部要把外勞講的多可憐辛酸好嗎? 週遭的外勞有多少拿的手機都比我好 整天手機講不停 照顧老人一整排在公園把老人晾在那裏 自己同胞一堆聊得很高興...」
被反駁了,說不然你自己來照顧自己家的老人
「為何不自己來做? 這什麼爛理論? 什麼工作都要自己做 你做的完嗎?沒聽過分工合作嗎? 以他們國家的物價水準 它們來台灣確實賺很多 不然它們來幹嘛?...」
我只能催眠自己這種言論只是那人個人問題。
作者說的好:「首先,維持現狀,意味著我們認可同人不同命、投胎最重要。「她們」雖然在台灣工作,仍是外國人,不是「我們」,所以領低於台灣法律規定的薪資,不能和我們一樣按時休假,理所當然,沒有關係。那,我們還能指責有人含著金湯匙靠爸選市長嗎?還能嘲笑董事長的無能子嗣妄想接班的醜態嗎?」
雙重標準,偽善的台灣社會。
除了外勞議題,還有更多事件都顯示著台灣的偽善。
臥軌的關場工人拚了命要拿回自己應有的退休金和資遣費,被台鐵旅客大罵「開車!全部輾過去!」。
國道收費員被裁員,政府和遠通不負起轉就業的責任,讓他們只能上國道抗議。這時各報新聞下方依舊有「有時間抗議為啥不去找工作」還說的理直氣壯。
HIV患者因精神疾病就醫卻被踢來踢去,有的收入專科醫院後,不顧HIV控制狀況好壞,直接要求要隔離。也有人呼籲政府要為此設立專責醫院。
恩,「台灣最美的風景,是人」。